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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fā)布人民法院涉“一帶一路”建設典型案例
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15日發(fā)布人民法院涉“一帶一路”建設第二批10個典型案例,對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相關案件提供示范和指導,促進裁判尺度統(tǒng)一,進一步提升各級人民法院服務與保障“一帶一路”建設的水平。
這10個案例包括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荔灣支行與廣東藍粵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證開證糾紛再審案,英屬維爾京群島萬嘉融資咨詢私人有限公司、馬來西亞葉某某與中宇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居間合同糾紛上訴案,棲霞市綠源果蔬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信用證轉讓糾紛再審審查案等。
最高法民四庭副庭長劉敬東表示,這些案例涉及信用證開證、股權轉讓合同、居間合同、獨立保函、海域污染損害賠償、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商事判決等案件,都是“一帶一路”建設中常見的糾紛類型,案件所涉的法律問題均具有很強的代表性。人民法院在這些案件的審理中,對疑難復雜問題作出清晰回應,對于統(tǒng)一裁判標準、完善審理規(guī)則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
例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荔灣支行與廣東藍粵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證開證糾紛再審案,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合同體系解釋的方法,依法保護了持有提單的開證行所享有的優(yōu)先受償權,同時澄清了長期困擾司法實踐的提單憑證法律屬性之爭,統(tǒng)一該領域的法律適用,對于保障“一帶一路”建設過程中的商業(yè)交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劉敬東表示,各級法院將圍繞司法服務和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健全服務國家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的司法保障機制,加強涉外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權運行機制,繼續(xù)深入推進涉外商事海事審判精品戰(zhàn)略建設。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最高法 一帶一路 建設